上海鹿影科技隐私政策

最后更新日期:2025 年 11 月

版本号:V1.0

一、引言

(一)政策依据

上海鹿影科技(以下简称 “我们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政策。

(二)适用范围

本政策适用于我们通过官方网站、服务平台及线下合作提供服务时对个人信息的收集、使用、存储、共享、转让、公开披露与保护行为。

(三)核心承诺

我们恪守合法、正当、必要、诚信原则,采取安全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可控,维护各方合法权益。

二、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

(一)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及方式:

1. 您主动提供的个人信息

2. 咨询服务场景:通过网站联系表单咨询时,您需提供姓名、电子邮箱、电话号码、公司名称及咨询内容,上述信息为回应咨询所必需。

3. 订阅场景:订阅新闻通讯时,您需提供电子邮箱地址,用于接收通讯内容。

4. 客户服务场景:成为我们的客户后,您需提供公司详细信息、项目需求等商业相关信息,用于履行服务合同。

5. 自动收集的个人信息

6. 设备信息:在您访问或使用我们的服务时,我们会自动收集设备型号、操作系统版本、浏览器类型及版本、屏幕分辨率等设备相关信息,用于保障服务兼容性。

7. 访问日志信息:自动记录您的 IP 地址、访问时间、访问页面、访问来源、操作行为等日志数据,用于分析服务使用情况、优化服务体验。

8. Cookie 及同类技术收集的信息:通过 Cookie、网页信标等同类技术收集信息,具体用途及管理方式见本政策第三条。

(二)个人信息的使用规则

1. 使用目的限制: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以下明确目的,未取得您的额外同意,不会超出以下范围使用:

2. 回应您的咨询、处理服务请求及履行服务合同;

3. 提供、维护、测试及改进我们的产品或服务;

4. 发送服务相关通知、更新及必要的业务提醒;

5. 发送营销信息(您可通过本政策约定方式随时取消订阅);

6. 进行数据分析和研究,优化服务流程及用户体验;

7. 检测、预防、识别并解决技术故障、安全风险及违法违规行为;

8.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、履行法律义务及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。

9. 最小必要限制:收集的个人信息均为实现上述目的所必需的信息,无无关信息收集行为。

10.使用期限限制:在实现上述目的所需的最短期限内存储个人信息,超出期限后将按本政策约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。

三、Cookie 及同类技术的使用

(一)Cookie的类型及用途

1. 必要 Cookie:保障网站基本功能正常运行,如验证身份、维持登录状态等,禁用后部分核心服务将无法使用。

2. 分析 Cookie:通过 Google Analytics 等工具统计网站访问量、使用模式及用户行为,用于改进网站性能及服务质量,不涉及个人身份信息识别。

3. 功能 Cookie:记录您的偏好设置(如语言选择、页面布局等),提供个性化服务体验。

(二)Cookie 的管理方式

1. 您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查看、管理或删除 Cookie,具体操作路径可参考浏览器官方指引。

2. 您有权选择禁用部分或全部 Cookie,但禁用必要 Cookie 可能导致网站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,影响服务体验。

3. 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,即视为同意我们按本政策约定使用 Cookie 及同类技术。

四、个人信息的共享、转让与公开披露

(一)个人信息的共享

1. 共享原则: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,除非符合以下严格条件:

2. 取得您的明确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(需留存有效证明);

3. 与服务提供商共享(如邮件服务提供商、数据分析工具提供商),共享前将对第三方进行严格资质审核,签订数据处理协议,明确约定其数据处理权限、义务及安全保护措施,要求第三方仅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,不得转委托或超出范围处理;

4.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、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要求(如传票、协查通知等);

5. 为保护您、我们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、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,或应对公共卫生事件、紧急情况等;

6. 共享的个人信息已进行匿名化处理,且匿名化处理后无法识别特定个人。

(二)个人信息的转让

1. 转让限制: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、组织或个人,除非符合以下条件:

2. 取得您的明确书面同意;

3. 因公司合并、分立、收购、重组、破产清算等资产处置行为需要转让,转让前将通知您,且要求受让方继续遵守本隐私政策的全部约定,未取得您同意的,受让方不得改变原使用目的。

(三)个人信息的公开披露

1. 公开披露限制:我们仅在以下法定或约定情形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:

2. 取得您的明确书面同意;

3.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、司法程序、诉讼请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;

4. 为保护公共利益、他人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秩序,且在必要范围内披露;

5. 公开披露的个人信息已进行匿名化处理,不会识别到特定个人。

1. 披露方式限制:公开披露将采取合理方式,避免不必要的扩散,保护个人信息安全。

五、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

(一)安全保护措施

1. 技术安全措施:采用 SSL/TLS 加密技术保障数据传输安全;部署防火墙、入侵检测系统、数据加密存储等技术,防范网络攻击、数据泄露等风险;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渗透测试。

2. 管理安全措施:建立严格的访问控制制度,限制个人信息访问权限,仅授权必要人员访问;对访问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及权限审核;定期开展员工隐私保护及数据安全培训,签订保密协议。

3. 数据备份与应急响应:建立定期数据备份机制,防范数据丢失;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,发生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时,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补救措施,并按法律法规规定通知您及监管部门。

(二)安全风险提示

尽管我们已采取上述合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,但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、技术发展的局限性及恶意攻击的不可预见性,无法保证个人信息绝对安全。您应妥善保管自身账号、密码等身份凭证,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。如发现个人信息泄露,应及时联系我们采取相应措施。

六、您的个人信息权利及行使方式

(一)信息访问权

您有权访问我们存储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,包括信息的收集方式、使用目的、存储期限、共享对象等。行使方式:通过本政策第九条约定的联系方式提交书面申请,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核实身份并提供查询结果。

(二)信息更正权

若您发现个人信息存在错误或不完整,有权要求我们更正或补充。行使方式:通过本政策第九条约定的联系方式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,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处理。

(三)信息删除权

在以下情形下,您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:1. 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;2. 我们收集、使用个人信息未取得您的同意;3. 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与您的约定;4. 您注销账号;5. 其他依法可要求删除的情形。行使方式:通过本政策第九条约定的联系方式提交书面申请,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处理,删除后将及时告知您;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(四)同意撤回权

您有权撤回之前作出的同意(如营销信息订阅同意、Cookie 使用同意等)。行使方式:通过本政策第九条约定的联系方式提交书面申请,或直接点击营销邮件中的 “取消订阅” 链接。撤回同意后,我们将不再处理相应个人信息,但不影响此前基于您的同意已开展的合法处理行为。

(五)账号注销权

您有权申请注销账号。行使方式:通过本政策第九条约定的联系方式提交书面申请,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核实身份并办理注销手续。账号注销后,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服务,并按您的要求删除个人信息(法律法规规定需留存的除外),删除后将及时告知您。

(六)权利行使保障

1. 我们不会因您行使上述权利而降低服务质量或设置不合理限制。

2. 若您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可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,或通过诉讼、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。

七、未成年人信息保护

1. 我们的服务主要面向企业客户,不针对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,不会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。

2. 若因特殊情况导致意外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,在发现后将立即删除相关信息,且未取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明确同意,不会继续使用该信息。

3.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若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有疑问或异议,可通过本政策第九条约定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及时核实并处理。

八、隐私政策的更新

1. 更新机制: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修订、业务调整等情况更新本隐私政策,更新后将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发布更新后的版本,并更新 “最后更新日期” 及版本号。

2. 重大变更通知:若隐私政策发生重大变更(如个人信息处理目的、共享范围、权利行使方式等核心内容变化),将通过电子邮件、网站弹窗、短信等方式提前 30 日通知您,确保您充分了解变更内容。

3. 生效时间:更新后的隐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,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隐私政策;若您不同意,可停止使用服务并申请注销账号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若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、意见或建议,或需行使个人信息相关权利、投诉举报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
1. 公司名称:上海鹿影

2. 联系邮箱:geolykj@zohomail.cn

3. 联系地址:上海市普陀区高尚领域 T3

4. 响应时限: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书面回复,复杂事项可适当延长,但延长时限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,延长时将提前告知您。

十、其他条款

1. 本隐私政策的解释权归上海鹿影科技所有,未尽事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平合理原则处理。

2. 本隐私政策的中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版本不一致的,以中文版本为准。

3. 本隐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上海鹿影

2025 年 11 月